关于加强建筑物高空坠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物协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11:06
近日来,我国多地发生多起高空坠(抛)物致人伤亡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各会员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做好防范工作



关于加强建筑物高空坠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
 

近日来,我国多地发生多起高空坠(抛)物致人伤亡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随着夏日风雨季节的来临,高空坠物的高发危害愈加形势严峻。为加强建筑物高空坠(抛)物的防范与管理,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特动员和敦促我省各会员单位和全体物业管理企业即日起组织开展“防范高空坠物,严禁高空抛物”宣传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建筑物可能存在高空坠物隐患的位置(如太阳能、空调室外机、高楼墙面、灯饰广告、阳台、室外悬挂物、雨棚、花架等)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处理。
 

一、排查公共区域
 

全面彻底摸排建筑外墙瓷砖、玻璃等,查看是否有破损、松脱、掉落的迹象和隐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人)对破损区域进行修补,对可能发生掉落区域进行更换或加固;重点对托管区域内设置的户外广告支架物体等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检查广告材质是否破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业主共用部分监督管理
 

重点对窗框、玻璃、空调外机、花架、晾衣架等户外悬挂物安装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出现陈旧、破损现象的要立即督促责任单位(人)立即更换或加固;检查阳台、楼顶是否有擅自改变原设计和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安全隐患,属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及时予以劝阻制止,拒不整改的,及时函告相关政府行政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高空坠(抛)物倡议书,倡导广大业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因不少高空抛物系未成年人和自然因素(如风、雨、风化等)所造成,各会员单位要号召广大业主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已的孩子不乱扔杂物,并对室外悬挂使用物品进行检修、加固。同时,向业主发放《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宣传材料,让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凡有发现人为故意高空抛掷物品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做好现场协防工作。
 

四、设立警示标识
 

在容易发生高空坠物地段设立警示,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并通过恰当渠道说服业主或相关单位于建筑物高空坠(抛)物多发地加装监控摄像头并加强保安巡查,确保发生高空坠(抛)物时能够及时举证。
 

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高空坠(抛)物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预防和防范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逐一整改到位。各会员单位还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城管、消防、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遏制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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