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声明

公开声明
各有关单位、会员单位:
今年以来,会员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次反映有身份不明的人,不断以所谓“云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云南省物协”、“省物协”等名义开展和组织“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云南省物业管理经理技能培训”、“物业管理师资格评选”、“物博会”等活动,其工作人员以所谓“省物协”名义蒙蔽会员单位和企业,败坏协会名声,扰乱行业秩序,影响行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经研究,我会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本会全称为“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经云南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云南省唯一省级物业管理行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0000579827938A。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帮助下,在相关工种全省行业协会和兄弟省市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下,在会员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协会协助政府工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
二、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树立行业诚信,履行社会责任,捍卫职业荣誉,维护业主利益。”为己任,承担的有关工作和举办的各类活动,均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开展,得到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和指导,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会员交流进步为目的,活动主题严肃、内容充实、形式丰富,组织规范,会员单位和企业自愿参加。有关活动通知和内容均以正式文件通知并在我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三、我会与上述冒名机构和个人没有任何关系。对混淆和冒用我会名义举办各类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会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请物业服务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谨慎对待上述机构,对参与其活动造成损失的,可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警。
四、对于上述人员以各类虚假名义进行的活动,获取高额费用,造成企业损失和恶劣影响等问题,政府部门和媒体已多次进行了澄清和报道。有关信息请会员单位直接登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网站(www.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网站(www.chinanpo.gov.cn)以及云南省民政厅(www.ynmz.gov.cn)网站“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认真核实和甄别有关组织、人员和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高警惕,谨慎从事,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企业利益。
五、以上情况我会将及时报告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住建厅。同时将通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全国其他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及香港特区物业管理师学会和澳门特区设施管理学会。
六、我们期待政府、兄弟协会、社会各界和全体会员对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871-65700116、65700710,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北站隧道SOHO俊园10栋2单元3209号,网址:www.ynwx2011.com;微信公众号:ynwy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