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价停车费:1天收4万

作者:云南物协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05-17 16:04
1天收费4万元!这简直是天价停车费!”昨天上午,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080000报料,称锋尚大道小区惊现天价停车费

1天收费4万元!这简直是天价停车费!”昨天上午,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080000报料,称锋尚大道小区惊现天价停车费。市民质疑,物业贴出通知要收这么高价的停车费,是否合法。

[市民]

物业通知要收天价停车费

报料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锋尚大道小区业主,小区物业前一段时间贴出一纸《补充通知》,上面写着:为清理外来车辆,公司已多次发通知、短信并通过110告知停放在锋尚大道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车主必须在2013年12月3日前清理完毕。否则,公司将每日、每车收取人民币4万元停车费。

“每天4万元的停车费!实在是太夸张了吧!”张女士说,物业这样做是想劝离停在地下车库里的外来车辆,但是“这种劝离方式不够理性,我也不支持物业的这种做法”。

[物业]

我们也是出于无奈

物业为什么会贴出这样的通知?记者昨日与厦门三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锋尚大道管理处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前一段时间他们没怎么管理地下车库,很多外来车辆都停进来了,而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原本是应该优先给业主和小区租户使用的。

“11月21日开始,我们就在电梯、公示栏里贴《通知》,也通过短信和110告知这些车主,要在12月3日之前主动来把车开走。”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时间,但还是有几辆外来车辆没人来领走。到了今天,还有两部车无人来领。我们也是出于无奈,才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们赶紧来把车开走。”

这位负责人还说:“现在,我们给小区的业主和租户办了一张停车卡。目前停车没有收费,等物价部门批下来,就会开始收费了。”

另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12月3日以后没有办理停车卡的车都算违停,是《通知》的主要对象。

[律师]

物业无罚款权

其行为涉违法

锋尚大道物业的这一做法引起许多市民关注,一些市民对物业这一做法是否合法提出质疑。

“物业这种做法合法吗?”市民陈先生表示质疑:“其实,物业可以多和车主们沟通一下,或采取更加理性的方式,而不是用天价停车费来‘恐吓’车主。”

物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娟娟认为,物业公司通过发通知的方式来表达意思是可以的,但物业发出去的这张通知其内容是违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首先,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民事主体,没有罚款权。因此,物业公司发出的这张通知其内容没有任何意义,他们没有权力以此来向市民索要罚款。

“其实,物业公司可直接和业委会协商处理,用合法方式把违停车辆清理出去。比如,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梁娟娟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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