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 物业拒收取暖费

作者:云南物协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05-20 16:03
10月31日,离正式供暖还剩不到6天的时间,在民意网上,甘井子区亲亲阳光小区的居民却反映交不上取暖费。原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与取暖费捆绑一起收
10月31日,离正式供暖还剩不到6天的时间,在民意网上,甘井子区亲亲阳光小区的居民却反映交不上取暖费。原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与取暖费捆绑一起收。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个别市民仍未缴费外,大部分居民还是交了物业费。负责该小区的供暖企业表示,如果物业不收供暖费,居民可到供暖企业缴费。
 
去联合收费处也缴不上
据亲亲阳光小区的居民反映,不交物业费,就交不了取暖费,再这么拖下去,产生的滞纳金也得自己承担。昨天,家住亲亲阳光小区82号楼的于先生告诉记者,每年物业都是如此收费,今年8月,他交取暖费的时候,也被迫交了物业费。“我们小区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6毛钱,一年一交。”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绿化、私搭乱建等诸多问题,业主对物业的管理并不满意,因此有居民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去年是小区物业负责供暖的,今年换了一家供暖企业,可是钱还是由小区物业收。据他介绍,因为是小锅炉供暖,这笔钱联合收费处也不收,因此只能把拖欠的物业费补上,再交取暖费。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收取该小区供暖费的大连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虽然离正式供暖还剩几天时间,仍有市民在此交取暖费,补物业费。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表示,要交取暖费必须要把物业费交了。“不是有明文规定不能捆绑收费吗?”面对记者的质问,工作人员称是自己公司制定的规定,还表示,如果产生滞纳金,也得居民自己承担。
 
市供热办对物业有处罚权
记者向甘井子区供热办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亲亲阳光小区的情况,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已经获悉,也对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没想到该物业现在还在捆绑收费。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供暖单位以用户拖欠费用等理由拒绝收费或者同其他收费项目捆绑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只有市供热办对物业有处罚权。这件事他将向市供热办继续反映,此外,他建议市民可以尝试向供暖企业直接缴纳取暖费。
随后,记者致电负责小区供暖的大连渤海吉祥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因为居民不交物业费就拒收取暖费,居民到吉祥物业管理中心来交也行。
 
民意网回复:
居民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也不合适
在民意网上,反映物业捆绑收取暖费的投诉不少,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不少居民存在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王女士家住新星绿城小区,今年,她在大连生生物业交采暖费时被告知,必须将物业费与采暖费一起交。“这次交采暖费时,手里的现金有限,只能先把采暖费交上,但是物业却不收。”
针对市民反映物业捆绑收取取暖费的行为,市国土房屋局也在民意网上做出了回应:生生物业公司捆绑收费的做法是错误的,甘井子分局物业安全科已督促生生物业公司积极改正。同时,不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一种错误行为,应该交纳的费用而不交纳,不仅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而且也侵害了其他交费业主的利益。

    
协会简介 | 联系我们 | 诚邀合作 | 版权声明 | 广告洽谈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北站)SOHO俊园大厦10栋2单元3209室
客服邮箱:ynwyxh@126.com 客服电话:0871-65700601  邮政编码:650224
滇ICP备13000514号-1